事项名称:房屋拆迁许可  
 
受理单位胶州市房管局
联系地址胶州市新城区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裙三楼
审批条件1、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已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6、拆迁补偿款足额到位。
申请材料1、拆迁申请书(原件2份);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2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复印件2份)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份);
6、省建设厅、发改委拆迁计划(复印件2份);
7、拆迁计划(原件2份);
8、拆迁补偿方案(原件2份);
9、规划平面图;(复印件2份)
10、安置房源户型图(复印件2份);
11、房地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份);
12、拆迁补偿款专户存储证明(复印件2份);
13、委托拆迁合同(原件2份)。
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领取并填写《房屋拆迁许可申请表》,递交申请材料,审查合格的,依法受理。
2、现场勘查:受理后,于10日内进行现场勘查。
3、审核:经勘查符合拆迁条件的,提交审核。
4、审批发证:审核合格后,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办理期限30日
收费标准按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20元
办理窗口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房产局窗口
备注对以上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受理。凡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不予审批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监督机构: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87292012
单位地址:胶州市郑州东路39号
网址:http://www.jiaozhou.gov.cn/
受理单位胶州市房管局
联系电话82206353
审批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