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房屋租赁登记  
 
受理单位胶州市房管局
联系地址胶州市新城区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裙三楼
备注对以上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受理。凡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不予审批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监督机构: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87292012
单位地址:胶州市郑州东路39号
网址:http://www.jiaozhou.gov.cn/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审批条件1、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3、当事人有合法证明。
申请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
2、书面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3、租赁方的合法证件(复印件1份);
4、承租方的合法证件(复印件1份)。
办理程序1、受理:行政服务大厅房管局窗口负责受理;
2、审核:租赁管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于2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审批:审核符合租赁条件的,部门负责人于2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4、发证:准予登记的,于1日内制作房屋租赁证并送达不予登记的,制作不予行政登记决定书并送达。
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住宅:100元/套/次;
2、非住宅:1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次;100-500平方米的,150元/次;500-1500平方米的,200元/次;1500-3000平方米的,300元/次;3000平方米以上的,350元/次。
办理窗口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局窗口
许可单位胶州市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