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商品房按揭贷款抵押登记  
 
受理单位胶州市房管局
联系地址胶州市新城区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裙三楼
申请材料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1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原件1份)
3、借款合同(原件1份)
4、胶州市房地产他项权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6、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7、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许可程序1、受理:该事项由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房管局窗口受理;
2、现场踏勘:受理后于5日内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3、审核:经踏勘属实的,审核人员5日内提出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提交部门负责人于10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5、繕证:审批通过后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他项权证》。
许可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
联系电话82206353
办理窗口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房产管理局
投诉电话82206367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办理地址胶州市新城区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裙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