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非公司企业变更分支机构登记  
 
受理单位胶州市工商局
联系地址胶州市新城区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裙三楼
许可程序1、受理审查: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领取并填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附标准表格及标准样本),递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作出受理、不受理或补正的书面凭证,材料齐全的转交给审核人进行审核;
2.核准:审核人在5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
3、发照。准予行政许可的,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
许可期限7个工作日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经营范围管理规定》、《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的通知》
许可条件企业法人及其营业单位增设、减少分支机构应当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到工商局领取或网上下载,企业加盖公章);(原件1份)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到工商局领取或网上下载,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原件1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4、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原件1份)
5、国有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验资报告;(原件1份)
6、企业法人任命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文件(原件1份)。
办理窗口行政服务大厅工商局窗口
办理地址胶州市新城区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群三楼
投诉电话872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