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单位 | 外经局 |
| 联系地址 | 胶州市新城区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裙三楼 |
| 许可依据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法》及《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
| 许可条件 | 外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
| 申请材料 | 1、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文); 2、董事会决议; 3、验资报告; 4、审计报告(一年有效期内的); 5、批准证书原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新合同、章程及修改协议书或原合同、章程及修改合同、章程协议书; 8、涉及许可证、配额的经营范围需有商务部的批复; 9、新建、扩建生产能力需100万美元以上的,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10、增加经营范围跨行业的应参照增资相关规定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 11、商务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
| 许可程序 | 1、受理: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在30分钟内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作出受理、不受理或补正的书面凭证,材料齐全的在1个工作日内拟稿批复文件并转交给审批人进行审批; 2、审批:审批人在1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提交局分管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出具批复文件; 3、决定:获得青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后1个工作日领取批准证书。 |
| 许可期限 | 各项材料齐全,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 |
| 收费标准 | 620元 |
| 办理窗口 | 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外经贸局窗口 |
| 备注 | 对以上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受理。凡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不予审批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监督机构: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址:http://www.jiaozhou.gov.cn/ |
| 许可单位 | 外经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