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单位 | 胶州市人事局 |
| 联系地址 | 胶州市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 |
| 办理窗口 | 胶州市人才交流服务大厅 |
| 申请材料 | 1、人才中介机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招聘简章(1份); 3、召开招聘会的申请(1份)。 |
| 办理程序 | 1、受理:申请人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作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的书面凭证,材料齐全的转交审核人审核; 2、审核:审核人在4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3、决定:审批人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胶州市人才交流会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办理期限 | 7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备注 | 对以上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我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受理。凡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我中心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不予审批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监督机构:胶州市人事局 举报投诉电话:82288280 单位地址:胶州市苏州路189号 网址:http://www.jzrc.net/ 填表人姓名?王启超?所在部门?胶州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218124?E-MAIL?jiaozhourencai@126.com |
| 事项名称 | 组织人才交流会 |
| 许可依据 | 《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青岛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条例》 |
| 许可条件 | 1、具有举办人才交流会必需的经费、人员、场所等条件; 2、名称、内容符合主办单位业务范围; 3、公布招聘人数; 4、对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5、制定严密的组织方案和安全保卫措施。 |
| 许可单位 | 胶州市人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