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组织人才交流会  
 
受理单位胶州市人事局
联系地址胶州市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胶州市人才交流服务大厅
申请材料1、人才中介机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招聘简章(1份);
3、召开招聘会的申请(1份)。
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作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的书面凭证,材料齐全的转交审核人审核;
2、审核:审核人在4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3、决定:审批人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胶州市人才交流会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备注对以上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我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受理。凡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我中心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不予审批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监督机构:胶州市人事局
举报投诉电话:82288280
单位地址:胶州市苏州路189号
网址:http://www.jzrc.net/
填表人姓名?王启超?所在部门?胶州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218124?E-MAIL?jiaozhourencai@126.com
事项名称组织人才交流会
许可依据《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青岛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条例》
许可条件1、具有举办人才交流会必需的经费、人员、场所等条件;
2、名称、内容符合主办单位业务范围;
3、公布招聘人数;
4、对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5、制定严密的组织方案和安全保卫措施。
许可单位胶州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