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单位 | 胶州市九龙镇 |
| 联系地址 | 九龙镇便民服务中心 |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 许可条件 | 1、采伐林木权属清楚 2、在年采伐限额范围内 3、林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齐全,真实、合法。 |
| 申请材料 | 1、书面申请,属村集体采伐的需加盖村委会公章(1份); 2、《采伐林木申请表》(2份)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 3、林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采伐已被批准征占用林地上树木的,还需提交《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 许可程序 | 1、申请。申请人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员进行登记,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上报。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林业局审批。 4、反馈。待林业局作出审批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出具《反馈意见书》。 |
| 法定时限 | 受理之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审批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
| 收费标准 | 林木价值的2-5%收取育林费(具体数目由市林业局审核后确定)。 |
| 办理窗口 | 九龙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
| 联系电话 | 8525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