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九龙镇_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准  
 
受理单位胶州市九龙镇
联系地址九龙镇便民服务中心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许可条件1、采伐林木权属清楚
2、在年采伐限额范围内
3、林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齐全,真实、合法。
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属村集体采伐的需加盖村委会公章(1份);
2、《采伐林木申请表》(2份)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
3、林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采伐已被批准征占用林地上树木的,还需提交《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许可程序1、申请。申请人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员进行登记,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上报。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林业局审批。
4、反馈。待林业局作出审批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出具《反馈意见书》。
法定时限受理之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审批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收费标准林木价值的2-5%收取育林费(具体数目由市林业局审核后确定)。
办理窗口九龙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25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