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九龙镇_政策内怀孕终止妊娠  
 
受理单位胶州市九龙镇
联系地址九龙镇便民服务中心
许可期限即办
办理窗口九龙镇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252007
备注
许可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许可条件凡政策内怀孕三个月以上的育龄妇女因医学原因需终止妊娠的均可按规定办理
申请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生育证,夫妻双方身份证,个人申请,村级出具证明
许可程序1、申请。申请人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员进行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即时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