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九龙镇_植物检疫(产地检疫)  
 
受理单位胶州市九龙镇
联系地址九龙镇便民服务中心
许可程序1、申请。申请人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员进行登记,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上报。农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农业局审批。
4、反馈。待农业局作出审批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出具《反馈意见书》
备注
许可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办理窗口九龙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85240049
许可期限受理之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审批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许可条件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应施产地检疫。
申请材料《产地检疫申请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