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单位 | 胶州市九龙镇 |
| 联系地址 | 九龙镇便民服务中心 |
| 许可程序 | 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一份); 3、一寸证件照4张;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符合审批条件的证明(原件); 5、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记录和结业证书(原件); 6、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还应当提交所持拖拉机驾驶证。 |
| 备注 | 85250009 |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2号) |
| 许可条件 | 1、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身体条件检查合格: (1)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2)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3、无以下五种情形的 |
| 申请材料 | (1)吊销拖拉机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拖拉机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4)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5)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
| 许可期限 | 1、申请。申请人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员进行登记,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上报。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农机局审批。 4、反馈。待农机局作出审批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出具《反馈意见书》 |
| 办理窗口 | 受理之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审批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
| 联系电话 | 九龙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