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单位 | 营海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
| 联系地址 | 便民服务大厅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 办理条件 | 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2.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 3.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4.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2名以上,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 5.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
| 申请材料 | 1、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需要保密的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注明;2、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3、注册资本证明材料;4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说明;5、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说明;6、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说明;7、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8、生产品种介绍,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生产种子是转基因品种的,还应当提供转基因产品商品化生产许可的批准文件;9、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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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1、申请;2审核;3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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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上报后6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85260032 |
| 备注 |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在承诺许可期限内办理完毕,若材料不全,退回限期补齐再办。有意见可投诉,投诉电话为镇督察办公室:85263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