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许可条件 | 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夫妻 |
| 申请材料 | 个人申请,审批表,近期家庭二寸照片一张,村居或夫妻双方单位证明;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索引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省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 |
| 许可程序 | 由夫妻双方到计生办递交材料,到市计生局统一审批 |
| 许可期限 | 自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 |
| 办理窗口 | 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32-87211090 |
| 备注 | 对以上公示内容,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办理。凡符合办理条件的,中心将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或上报;对无法办理的,说明理由。 监督机构:阜安办事处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