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阜安街道办事处_计生服务手册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许可条件已领结婚证且双方有一方户、居在阜安的符合一孩生育条件的夫妻
申请材料结婚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二人近期二寸合影照片一张继其他有关材料
许可程序由各村居计生主任到办事处计生办统一办理
许可期限即日
办理窗口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窗口
联系电话0532-87211090
备注对以上公示内容,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办理。凡符合办理条件的,中心将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或上报;对无法办理的,说明理由。
监督机构:阜安办事处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