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
| 许可条件 | 外地来阜育龄妇女 |
| 申请材料 | 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件 |
| 许可程序 | 由村居计生部门登记信息卡、并对流动人口办证,统一到计生办审核盖章 |
| 许可期限 | 即日 |
| 办理窗口 | 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32-87211090 |
| 备注 | 对以上公示内容,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办理。凡符合办理条件的,中心将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或上报;对无法办理的,说明理由。 监督机构:阜安办事处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