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对以上公示内容,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办理。凡符合办理条件的,中心将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或上报;对无法办理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监督机构:胶西镇纪委 举报投诉电话:85200967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 办理条件 | 1.采伐林木权属清楚; 2.在年采伐限额范围内; 3.林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齐全,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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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1.书面申请1份,属村集体采伐的需加盖村委会公章; 2.采伐林木申请表1份; 3.林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1份; 4.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1份; 5.采伐已被批准征占用林地上树木的,还需提交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1份。 |
| 办理程序 | 1.申请。申请人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并出具《便民事项受理通知单》。 3.审查上报。便民服务中心转交办理单位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林业局审批。 4.反馈。便民服务中心在收到市林业局做出的是否予以办理的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出具《便民事项办理结果反馈单》。 |
| 办理期限 | 便民服务中心自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 |
| 办理窗口 | 南关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科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