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北关街道办事处_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拖拉机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
许可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来历证明,且来历证明所记载的拖拉机所有人与申请人身份证明相符合;
2、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3、已经办理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申请材料1、《拖拉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一份);
2、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拖拉机来历证明及复印件;
4、国产拖拉机的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拖拉机的进口凭证;
5、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及复印件;
6、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发动机和拖拉机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
许可程序1、申请。申请人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员进行登记,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上报。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农机局审批。
4、反馈。待农机局作出审批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出具《反馈意见书》
许可期限受理之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审批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办理窗口北关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229512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