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胶东镇_《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出)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许可条件离开胶州市拟到外地居住30日以上的成年育龄妇女
申请材料①居民身份证 ②村委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信函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许可程序1.申请:申请人到服务中心办公地点提出申请;
2.受理: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
3.审查:申请人到服务站进行妇检。
4.反馈
许可期限当日办理
办理窗口胶东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流动办
联系电话88261047
备注对以上公示内容,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办理。凡符合办理条件的,中心将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或上报;对无法办理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监督机构:胶东镇纪委
举报投诉电话:8826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