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许可条件 | 离开胶州市拟到外地居住30日以上的成年育龄妇女 |
| 申请材料 | ①居民身份证 ②村委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信函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
| 许可程序 | 1.申请:申请人到服务中心办公地点提出申请; 2.受理: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 3.审查:申请人到服务站进行妇检。 4.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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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期限 | 当日办理 |
| 办理窗口 | 胶东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流动办 |
| 联系电话 | 88261047 |
| 备注 | 对以上公示内容,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办理。凡符合办理条件的,中心将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或上报;对无法办理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监督机构:胶东镇纪委 举报投诉电话:8826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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