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马店镇_独生子女从光荣证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许可条件已婚夫妻只生育一胎子女
申请材料1.夫妻双方申请表1份;
2.村委会出具证明1份;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4.户口簿原件
许可程序户口本索引表复印件1份;
5.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结婚证原件;
7.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1份
许可期限1.申请。申请人到马店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马店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并出具《便民事项受理通知单》。
3.审查。马店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转交办理单位审查。
4.反馈。马店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出具《便民事项办理结果反馈单》。
联系电话当天
办理窗口0532-83222375
备注马店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