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许可条件 | 外来:流入两个星期以上进行查验 外出:镇、处建有微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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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 1、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2、村、居介绍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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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程序 | 即办 |
| 许可期限 | 即办 |
| 办理窗口 | 北关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32-82299227 |
| 备注 | 对以上公示内容,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办理。凡符合办理条件的,中心将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或上报;对无法办理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