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北关街道办事处_政策内怀孕终止妊娠审批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许可条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申请材料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一份)
2、个人申请(一份)
许可程序1、个人申请
2、镇、处计生办初审
3、提交市计生局审核批准
许可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窗口北关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窗口
联系电话0532-82299227
备注对以上公示内容,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办理。凡符合办理条件的,中心将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或上报;对无法办理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