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马店镇_林权证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许可条件1.初次确权;
2.权属变更。
申请材料1、林权登记申请表(1份);
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去他组织的资格证明(1份);
3、权属证明文件(变更登记须提交林权证)(1份);
4、与毗邻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加盖公章、签字的地形图(1份)
许可程序1、受理 2、现场踏勘 3、审核 4、公示发证
许可期限上报后20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3222068
备注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在承诺许可期限内办理完毕,若材料不全,退回限期补齐再办。有意见可投诉,投诉电话为镇督察办公室:832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