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马店镇_林地占用证  
 
许可依据《林地管理暂行办法》
许可条件1.长期占用、征用林地;
2.临时占用林地(时间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1、使用林地申请表;
2、项目批准文件(农村居民修建住宅占用林地的,需提交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的规划);
3、被占用、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4、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使用林地的可行性报告;
5、被占用、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除外);
6、森林植被恢复方案。
许可程序1、受理 2、现场踏勘 3、审核 4、上报
许可期限上报后15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3222068
备注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在承诺许可期限内办理完毕,若材料不全,退回限期补齐再办。有意见可投诉,投诉电话为镇督察办公室:85263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