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材料 | 1.林权登记申请表1份; 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权属证明文件(变更登记需提交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与毗邻单位签定的协议书,加盖公章、签字的地形图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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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1.申请。申请人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并出具《便民事项受理通知单》。 3.审查上报。便民服务中心转交办理单位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林业局办理。 4.反馈。便民服务中心在收到市林业局做出的是否予以办理的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出具《便民事项办理结果反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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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便民服务中心自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 |
| 办理窗口 | 南关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科技窗口 |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对以上公示内容,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办理。凡符合办理条件的,中心将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或上报;对无法办理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监督机构:胶西镇纪委 举报投诉电话:8520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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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 办理条件 | 1.初次确权; 2.权属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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