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单位 | 营海镇计生服务中心 |
| 办理窗口 | 营海镇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32-85260049 |
| 办理条件 | 外来、外出务工人员 |
| 申请材料 | 外来务工人员婚育证明提交如下材料: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3.居住村或企业出具的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1份。 外出务工人员婚育证明提交如下材料:1.村委会出具计生状况证明1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一张一寸免冠照片。 |
| 办理程序 | 1.申请。申请人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并出具《便民事项受理通知单》。 3.审查。便民服务中心转交办理单位审查,出具落户证明。 4.反馈。便民服务中心将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出具《便民事项办理结果反馈单》。 |
| 办理期限 | 即办 |
| 备注 | 对以上公示内容,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办理。凡符合办理条件的,中心将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或上报;对无法办理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监督机构:营海镇纪委 举报投诉电话:85260012 |
| 办理依据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