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说明 |
| 受理环节: |
受理申请 |
| 受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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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材料: |
(1)划拨:1、建设用地单位申请书;2、投资计划原件及复印件1份;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平面布局图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规划部门盖章);5、征收土地协议书3份(原集体土地); 6、村委会出具的征地补偿费到位证明及补偿费收据1份(原集体土地); 7、收回土地协议书2份及原土地证书及复印件1份(原国有土地);8、环境评价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 份(污染项目);9、各项交费单据复印件1份;10、勘测定界图原件2份;11、划拨土地协议2份;12、现场勘验笔录
(3)出让:1、建设用地单位申请书;2、投资计划原件及复印件1份;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平面布局图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规划部门盖章);5、征收土地协议书3份(原集体土地); 6、村委会出具的征地补偿费到位证明及补偿费收据1份(原集体土地); 7、收回土地协议书2份及原土地证书及复印件1份(原国有土地);8、环境评价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 份(污染项目);9、土地估价报告2份(用于办理出让用地);10、各项交费单据复印件1份;11、勘测定界图原件2份;12、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理出让手续的意见原件1份(原国有划拨土地办理出让)。13、现场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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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兰州东路2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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